西安市代孕期间失业,领取失业保险期间生育

2019-08-15 15:05作者:佚名

您好!一、根据《西安市贯彻〈失业保险条例〉实施意见》(市政发〔2004〕153号):1、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登记发放需携带资料:1、《西安市失业保险金领取申请表》(盖单位公章)2、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通知书(盖单位公章);3、申领人身份证复印件;4、申领人西安市本地银行卡复印件;5、申领人医保卡复印件;6、单位制作的银行卡账号信息模板电子版。用人单位在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将个人信息在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请备案,并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根据西安市贯彻《失业保险条例》实施意见规定,生育补助费。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可在生育后90日内持相关证明,经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经办机构审核,可一次性领取相当于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的生育补助费。二、如男方参加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根据《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具备下列条件:(一)职工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缴费;(二)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三)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以及在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根据《关于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及待遇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西安市代孕期间失业,领取失业保险期间生育配偶属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非城镇职工,按女职工生育医疗费限额补贴第1项(1)的50%由生育保险基金给予一次性补贴(①剖宫产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3000元;②阴式产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生育保险零星报销资料:1、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申请表(单位盖章,注明未在生育定点医院挂账结算原因);2、发票(住院、门诊产检)原件;3、医疗(住院或门诊)费用清单;4、病案首页(门诊病历及诊断证明书)(医院盖章)复印件;5、身份证(配偶报销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6、配偶报销时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女职工本人报销不需要)和女方无工作未参保的个人申请;所发生费用需要在配偶生产完90日内由单位上报材料交单位参保的生育保险经办中心审核,符合规定方可报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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